在注冊申請的商標設計明顯與別人的商標截然不同,商標局為何下發駁回通知書,并聲稱與某某商標近似被駁回,耽誤時間不說,加上廣告費的投入這成本也太大了點兒……所以商標設計應該盡管避免近似形的出現,就此問題有必要談談一些看法:
首先,什么是近似商標設計?
依據我國現行《商標法》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之規定,近似商標設計是指文字、數字、圖形或顏色等商標設計的構成要素在發音、視覺或排列順序以及整體上雖有一定區別,但易產生混淆的商標。
其次,近似商標設計的構成要素是什么?
(一) 文字商標設計
就文字商標設計而言,近似要素應當從音、形、義三方面考慮。
(1)文字不同,但含義相同,一般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2)文字無含義,但發音近似的,一般判為近似商標;
(3)文字雖然發音不同,但其外形極為近似的,一般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4)無含義的外文臆造詞構成的商標,字形或者讀音近似的,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5)外文商標有不同含義,或者一個有含義,另一個沒有含義,但讀音或者字形近似,容易引起誤認的,也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6)外文商標設計含義完全相同且含義是唯一的,盡管讀音或者字形不同,判為近似;
(7)文字商標設計書寫前后顛倒,判為近似;
(8) 數字構成的商標,含義、讀音相同,即使書寫方式不同,也判為近似;
(9) 對于有些中外文商標,盡管商標使用的語種不同,但所表達的常用含義是相同的,也判為近似。
(二) 圖形商標設計
就圖形商標設計而言,應當從圖形的外觀及整體效果上考慮。
(1)外觀近似的,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2)整體效果近似,一般判為近似商標設計;
(3)部分近似,容易引起混淆或誤認的,一般也應判為近似;
(三) 文字、圖形組合商標設計
就文字、圖形等組合商標而言,應當從整體上把握。
(1) 文字相同,圖形不同判為近似;
(2) 文字相同,一個商標有圖形,另一個商標設計沒有圖形,一般判為近似;
(3) 文字不相同,圖形相同或近似,一般也判為近似;
(4) 文字不同,圖形不同,但組合后容易引起混淆或誤認的,也應判為近似。
最后,如何規避近似商標設計降低投資風險?
如何規避近似商標設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自主創新。
自主創新歷來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振興發達的最核心詞眼兒之一,對企業及個人而言,自主創新同樣是對生存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!一些企業及個人從思想上不是很重視商標,只是口頭上叫喊著什么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,打造一流品牌,立足國內,走內世界。而從行動上來看,要么只是使用,從不主動注冊申請保護;要么瞄準一些廣播、電視、媒介等廣告,企圖摹仿修修改改、變個法子從中獲利;或者直接找個設計人員設計設計就是所謂的品牌商標。想想看,從思想到行動上都沒有對品牌的正確認識及商標的正確理解,怎能沒有投資風險?怎能沒有經營風險?怎能沒有發展受到阻礙的風險?
據此,欲想打造一流品牌的企業及個人,應當擁有自主設計、自主創新、自主保護的可持續發展理念,設計完成之后建議迅速秘密委托相關代理公司進行查詢分析,初步判斷是否在先存在近似或類似商標設計,爾后再行注冊申請、經營打造不妨是發展戰略中降低投資風險的良策之一!